关于韶关市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云峰诗意安置点)申请家庭核查结果公示
根据《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修订方案》(韶府〔2015〕4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选择市区棚改实物云峰诗意安置点的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18日前信函或致电0751-8876190(市棚改办)。如需了解选房安排,请关注“韶关棚改”微信公众号。
附件:韶关市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申请家庭核查结果公示名单
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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