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监委成立以来成功劝投第一案 行贿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本报讯近日,根据始兴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成功把潜逃5年之久的行贿犯罪嫌疑人吴某荣劝回始兴投案。这是始兴县监委成立以来成功劝投的第一案。
个体建筑老板吴某2006年至2010年承建了南雄市财政大楼,在建设该大楼期间,为了得到原南雄市财政局局长(后任南雄市副市长)何某等人的关照,先后多次向何某等人行贿,数额巨大。何某等人涉嫌受贿案发后,得到风声的吴某即刻潜逃外地不知所踪,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多次寻找未果。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将案件移交始兴县纪委监委处理。始兴县纪委监委接收案件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吴某涉嫌犯罪和外逃问题,成立专案组,将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案工作组成员认真查阅了吴某的全部案件卷宗,经过分析,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有过投案自首的想法,只是心存侥幸心理,一直摇摆不定。经过对吴某的情况分析后,专案工作组确定了“劝投为主、抓捕为辅”的追逃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摸排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踪迹。吴某听到风声后,通过其律师向纪委监委探口风。监委负责人对其律师表明只要吴某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前归案,将视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否则就算是吴某逃到天涯海角,决不会放弃追逃工作,届时缉拿后必将依法严肃处理。吴某迫于法律的震慑力,最终于近日向始兴县监委投案自首,日前,始兴县监委已对吴某宣布立案。
这是去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始兴县第一个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并再次正告涉嫌职务犯罪在逃人员,彻底放弃幻想,认清形势,尽快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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