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保障参保人员购药用药安全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零售药店医保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购药需要和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参保人员配购药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近日,市食药监局联合市人社局等单位对浈武两区1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此次检查着重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营业期间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摆放是否存在与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非药品分区摆放没有明显间隔,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存在协助、默许参保人员用社保卡购买食品、日用品等非药品及非医保药品等行为进行核查。
针对检查中个别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未按要求佩戴标明其姓名和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的胸卡,药品与非药品摆放没有明显间隔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立即改正,并要求药店按规定规范药店刷医保卡配药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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