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防变筑防线 风清气正谋发展 南雄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8年以来,南雄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韶关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南雄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断深化政治学习,健全完善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对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履行责任的监督体系,完善约谈和述责述廉等制度。
着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坚决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注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各级党组织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研究制定《南雄市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今年共开展常规巡察4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4轮,巡察“回头看”1轮,交叉巡察1轮。将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联合市委组织部成立8个专项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加大巡察整改力度,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明察暗访和常态监督相结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出台《关于全市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对各单位饭堂摆放酒具进行清理。
聚焦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今年以来,南雄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为官不为”党员干部1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采取组织处理、诫勉处理等方式问责90人次。
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牵头组成5个督导组,对南雄巡视整改工作进行2轮督导,加强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履行职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位于韶关各县(市、区)前列。南雄18个镇(街道)纪(工)委连续12年实现了100%有自办案件。
紧盯关键少数,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工作会议,坚持和完善“关键少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今年以来,共排查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174条。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治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处理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围绕扶贫攻坚工作,完成68个省定贫困村的专项巡察,发现278个问题,推动完善扶贫领域制度50多项。围绕中央环保督查移送问题,与涉及问题的7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和14个镇(街道)镇长(主任)进行面对面约谈。围绕追逃追赃工作召开追逃追赃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完善追逃防逃工作方案,圆满完成追逃防逃工作任务。围绕市委主要领导对工作的批示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森林防火、土地确权等领域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2948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595人(次),红脸出汗343人(次)。
严把选人用人关。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对102名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洁自律审查,对2230名拟评优个人和单位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并对22名评优个人提出了不同意见。
激励与约束并重。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信访问题。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能力提升。紧紧围绕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出台《南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干部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种理论和业务培训800多人次。
加强规范管理。今年1月,新设立了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13个,如期实现监委的挂牌组建运行。修订《南雄市纪委监委办公制度汇编》,制定《南雄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和76种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使用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的工作规定。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拿下韶关各县市区留置第一案,为县级首次进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供经验。
建立长效机制。自机制实施至今,派驻组建设进一步加强,派驻权威进一步凸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正风反腐同加强基层党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破解监督执纪“三大难题”
实现派驻巡察协调联动
为推进全市派驻与巡察工作深度融合,南雄市纪委监委创建了派驻巡察协调联动机制,有效破解监督执纪“三大难题”。
该机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巡前预检”,派驻组在市委巡察工作开始之前,认真研究梳理《市委巡察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督;二是“巡中对接”,在市委巡察组进驻被监督单位后,派驻组主动对接并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巡后促改”,派驻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综合监督单位开展阶段性重点监督,督促落实巡察和执纪审查整改要求。
通过运行派驻巡察协调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了三大难题:一是破解派驻组开展日常监督不规范的难题。制定《南雄市纪委、市监委贯彻落实派驻巡察协调联动机制要点及一般方法》,对派驻组开展监督的具体内容、实施要点、操作方法进行了明确;二是破解市委巡察周期过长的难题。加强南雄市委巡察办与派驻组业务方面的沟通和对接,将派驻组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三是破解监管责任界定不清的难题。对于综合监督单位不积极配合支持派驻组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界定和区分,做到及时传导责任。
坚持“四位一体”
加大扫黑除恶力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雄市纪委监委坚持“四位一体”,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研究谋划。南雄市纪委监委先后多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和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明确了6项职责、制定了5项措施、建立了8项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合力。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违纪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严查快结,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高效推进。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线索管理。通过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在各村(居)设立举报箱等途径,深挖严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专门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形成全市的总台账。同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审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特别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果断亮剑,一查到底。
运用五大举措
助推基层纪委委员作用发挥
南雄市纪委研究制定了《强化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监督责任任务分解表》,并对照分解表,运用五大举措,助推基层纪委委员作用发挥。
“确定五个试点”。确定了主田、珠玑、湖口、坪田、邓坊镇作为试点乡镇,并要求试点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韶关市纪委出台的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强化四项保障”。分别为:强化组织保障,以调研督导座谈的方式,督促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支持镇级纪委及委员履行职责;强化机制保障,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镇级纪委实行分片负责制,市纪委委员对镇纪委实行蹲点包干制,镇级纪委及委员对镇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以及村一级实行划片包干制;强化能力保障,把各镇纪委委员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范围;强化激励保障,把纪委委员纳入“两考一用”范围,提高纪委委员履职积极性。
“完善三项制度”。制定划片包干制度,要求各镇纪委制定包干方案;制定完善纪委委员调研和议事制度,定期组织镇纪委委员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建立健全集体议事规则,凡涉及纪委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均由镇纪委委员召开集体会议作出决定;建立履职留痕制度,统一向纪委委员配发工作台账簿,并要求详细记录工作情况。
“实行双重报备”。各村(居)要向镇纪委报备重大事项和工作情况,村组要定期向镇纪委负责该片区的纪委委员报备。镇纪委要向市纪委报备工作履职情况,镇级纪委委员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并且镇纪委委员在向镇级纪委报告的同时也要向市纪委报告,适时提出意见建议。
“推行一年一评议”。制定了《纪委委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表》,对纪委委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紧盯“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
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南雄市紧盯“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开展养老福利机构专项巡察。对全市18个敬老院和1个福利院开展了养老福利机构专项巡察,发现存在问题122个,已全部移交到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党(工)委;向市纪委、市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条,立案7人。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了5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了对全市17个镇(街道)的68个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6个,移交问题线索40条。
开展常规巡察。已开展4轮常规巡察,共巡察了2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92个,移交问题线索35条。
开展“交叉巡察”。派出一个巡察组巡察乐昌市环境保护局,仁化县派出一个巡察组巡察南雄市环境保护局,切实提高了巡察工作质量和实效。
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研究制定了《南雄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232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完成前期摸底排查,对232个村级党组织实现精准分类。以“巡乡镇带村”的形式,今年已完成了对80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
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2018年7月派出4个巡察组对2017年首轮巡察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2018年9月,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到联系镇(街道)对养老福利机构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巡察办组织有关人员到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情况专项检查12次。
认真落实专项检查整改。研究制定了《关于巡察工作专项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三抓三促”精准发力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南雄市纪委通过“三抓三促”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条,了结16条,其中转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一是抓机制、促规范,着力提升线索排查实效。建立由纪检监察、检察等单位组成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作机制联席会议。要求协作机制单位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报送线索,由市纪委信访室实行全面跟踪。建立督办直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对督查直查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顺利完成省、韶关市纪委直查督办任务。
二是抓重点,促覆盖,以点带面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18个镇(街道)各抽取一个贫困村全面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入户核查工作,并成立入户核查组和督查组。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抽取的贫困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等情况进行重点入户核查。目前,南雄全市18个镇(街道)入户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暂未发现扶贫领域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重点问题。
三是抓履责,促落实,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今年10月,南雄市委组织4个巡察组对坪田镇、水口镇等4个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同时,印刷一万份《南雄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明白卡》,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漫画进行宣传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扶贫政策,畅通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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