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交警巡查驾考周边道路 驾校“教练”未持教练证四辆“问题”教练车被查

东莞时报 2018-12-21 10:37

东莞时报讯近日,企石交警大队会同企石科目三考场相关负责人对考场周边道路开展巡查执法,查处了四辆“问题”教练车。

教练车未按指定路线行进

12月18日上午,企桥路东山市场路段,联合执勤人员对一辆粤S76××学号牌教练车进行检查,依法对司机张某未按指定的路线进行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2月18日晚,联合执勤组先后在东江大道、江南大道对粤S9P×××号牌小型汽车及湘MJ×××学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这两名司机均未持有教练证,而车上却载有学员,其中粤S9P×××号牌小型汽车乘坐学员4人,湘MJ×××学小型汽车乘坐学员3人。随后,企石交警依法暂扣这两辆嫌疑车辆,并将司机、学员带回大队调查核实。

经企石交警核查,司机丘某,男,36岁,广东翁源人,现供职于企石好方向驾校,持B2驾照。丘某驾驶的粤S9P×××号牌小型汽车(非营运)虽未发现非法教练行为,但该车涉嫌非法改装。而司机刘某,男,42岁,重庆潼南县人,现供职于大朗好方向驾校,持C1驾照。司机刘某驾驶的湘MJ×××学小型汽车涉嫌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12月19日晚上,联合执勤人员又查扣了一辆未年检的教练车,司机姓吴,车辆号牌为粤S4×××学。

移交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

针对四位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企石交警作出如下处罚:

根据公安部124号令第57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之规定,对司机丘某处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对粤S9P×××号牌小型汽车恢复原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有关规定,对湘MJ×××学小型汽车司机刘某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行为处罚款500元。对未按规定在指定的路线上进行学车行为的教练员张某处罚200元。对驾驶未年检的教练车司机吴某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目前,18日晚上的两起案件已移交交通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而湘MJ×××学小型车也由企石交通分局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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