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警方端掉一碰瓷团伙

韶关日报 2018-12-17 08:54

少年李某。

本报讯笔者近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该局交警大队与南山派出所联手,成功侦破一起碰瓷敲诈案,为市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事主方先生送“尽心尽力,神速破案”锦旗表谢意。

12月4日14时30分许,浈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14时14分,浈江区南郊三公里红绿灯处(往马坝方向),方先生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共享单车发生碰刮,共享单车骑行人是一名少年,且受伤,现在一家私人医院就诊。

接到指令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这家医院,在医院大门外正好见事故双方当事人从医院走出来。据当事人陈述得知,方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路面正常行驶时,遇前方一辆黑色不知号牌的小客车缓慢行驶,为赶时间,只好向左侧变道准备超车,在变道过程中,三轮车左侧与骑共享单车的少年李某(15岁)发生碰刮,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告知民警,李某已经在该医院拍照检查了,存在手尾指骨折情况,需要动手术治疗,费用超过万元。

经验丰富的民警听后,特意观察李某的尾指骨折处,表面看上去仅有点红肿,直觉告诉民警其中有诈。于是,民警将双方车辆依法暂扣,并建议电动三轮车司机方先生带李某到粤北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到事故中队处理,并特意提醒方先生,伤人事故千万不要私了,否则后患无穷。

方先生根据民警建议,带刘某前往粤北人民医院进行检查,1小时后双方回到交警中队找到民警,电动三轮车司机方先生主动告诉民警,愿意赔偿李某6000元的治疗费用。民警觉得有点不正常,便找方先生以检查三轮车相关手续为由了解情况,从方先生口中得知,双方在去粤北医院检查途中,被几名号称李某“家属”的男子拦下来,几名男子称李某一定要在原来的医院检查治疗,其他医院不去。民警听到这些情况后,确定该起交通事故涉嫌碰瓷诈骗。

民警再一次提醒方先生,伤人事故一定要依法处理,千万不能私了,并要求双方提供身份信息。民警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后,立即指令南山派出所协助处警,将涉案双方带走调查。据办案民警审查,得知李某和他所谓“亲属”就是碰瓷诈骗团伙成员,他的手指就是被团伙成员砸伤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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