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表决通过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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