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检察院对首例认罪认罚案件提起公诉

韶关日报 2018-12-05 08:58

本报讯新刑诉法实施后,仁化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严格贯彻落实,在相关细则还未出台之前,边实践、边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借鉴意义。

2016年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经过试点、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具备了一定的施行基础。在此背景下,认罪认罚制度以及速裁程序正式被写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

11月6日,仁化县检察院与该县法律援助处就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办理达成一致意见。次日,在办理吴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法律援助处的值班律师根据与检察机关达成的意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承办检察官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及认罪认罚后的法律结果。吴某在充分知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后,自愿认罪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在场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日下午,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该案系刑诉法新修改后仁化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仅用两天快速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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