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国土资源局学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做条例的遵守者和宣传者
本报讯日前,乐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学习会从《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形成背景和过程、立法理念、条文内容、目的意义等方面,为党员干部作详细解读,并鼓励党员干部要积极普法,带头守法,做条例的遵守者和宣传者。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实施的意义,认真研读具体法规条款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责任制,向群众解读《条例》的立法理念、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推动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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