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表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典型 提高政治站位 扩大打击战果

韶关日报 2018-11-19 08:57

本报讯近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表彰授奖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隆重举行,全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清生出席并讲话。在家的局领导,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以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公安机关6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4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表彰仪式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韶梅宣读了战时表彰通报。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作获奖感言。

刘清生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动真格、善办铁案,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涉黑恶势力,打掉了一批“保护伞”,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金额名列全省前茅,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刘清生强调,此次战时表彰的目的就是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警心,激励和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共同推动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同时希望全市公安民警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添砖加瓦、再立新功。

刘清生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推进落实到位;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牢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精准发力,不断扩大打击战果、巩固治理成效;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立行立改和真改实改工作,要以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为抓手,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同时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发动群众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继续通过举报奖励、完善保护措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呼声,继续用好新闻发布会、案件通报会、悬赏追逃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手段,充分展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增强对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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