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宣讲条例 提升扑救技能

韶关日报 2018-11-12 09:22

本报讯近日,韶关市林业系统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以及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50多人参加了学习。

为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上详细解读了《条例》相关条文内容。并围绕《条例》等法规和森林火灾应急扑救指挥、技战术应用以及安全避险等知识,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专题辅导。随后,参加培训人员观看了教育视频,学习相关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扑救技能。

据了解,韶关市是典型的山区,林区与农田相互交错,由于农事和拜祭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十分易发,为了形成地方特色的野外用火管理条例,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条例》对控制森林火灾意义十分重大。

据悉,韶关市各级防火部门将会排除干扰、保持定力,从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防火设备设施及队伍建设、狠抓隐患排查等方面着手,勇担森林防火一线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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