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将加大投入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到2020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要求

南方都市报 2018-11-07 06:26

[摘要]到2020年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要求

南都讯记者贺蓓通讯员粤教宣11月6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将加大投入,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2018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广东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据介绍,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2017学年广东共有乡村小规模学校(或称“教学点”)6103所,数量居全国前列。这些乡村小规模学校绝大多数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乡村,不但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而且办学基础设施薄弱,教学质量不高,已明显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短板。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在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部署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试点。截至2018年7月,各试点市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30亿元,完成学校改造24所,新增建筑面积40548平方米,新增寄宿学位数1930个,减少教学点46个。省已下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4.98亿元。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两类学校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制度,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将加大投入。

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学位不足问题,《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寄宿制学校学位,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同时,要推进学区化管理,要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主体,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纵向贯通的学区,统一学区内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健全政策支持机制,推动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实行走教。

《意见》提出,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教师周转编制制度,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同时,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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