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法院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行走在粤北大地,乡村振兴的热潮扑面而来,广大干群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以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勇气推进乡村振兴,韶关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可圈可点的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韶关法院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司职能守卫平安乡村
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百姓安居之本、地方乐业之基,乡村振兴离不开平安乡村的建设。为此,韶关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乡村刑事犯罪,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霸痞势力及乡村涉赌博、毒品、传销等相对高发犯罪行为,重点整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农民惠农补贴及扶贫领域的“农民身边腐败”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
近日,乳源法院审结乳源某村村长丘某会、村干部丘某养等4人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依法判处丘某会等4人有期徒刑3年4个月至1年不等,并对丘某会、丘某养分别处罚金5000元;乐昌法院审结村委会干部黄某清、李某辉等5人贪污、受贿一案,依法判处黄某清等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12万元至10万元不等……上述案例均系韶关法院坚决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的生动缩影,充分彰显了韶关市法院在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有力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强保障助建富裕乡村
随着新经济形式的出现,新农村建设加快,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法院审判带来新的挑战。为此,韶关市法院高度关注农村新型经济关系,以相宜的方式妥善处理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今年以来,韶关市法院妥善审理涉及特色小镇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资融资权益、农村科技创新、劳动就业保护、涉农信贷等民商事案件约300余件,积极服务韶关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帮助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妥善处理涉农投资融资、涉农信用贷款、农村科技创新等纠纷案件约200余件,努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同时妥善审理好农民群众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财产、信用和合同纠纷案件,有效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韶关市法院认真实施扶贫攻坚计划,把切实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积极协调援助机构为困难农户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救助款项,帮助困难农户解决燃眉之急。
高质量护航美丽乡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然乡村的绿水青山、农民的金山银山都离不开法治这座“靠山”。为此,韶关法院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今年以来,共审结乱垦滥伐、非法采矿、非法猎杀珍稀动物等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约71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95人,有力震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积极发挥行政诉讼监督作用。如乐昌、始兴等法院分别审结当地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对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有益探索,推动职能部门落实重点区域环境保护职责。为生态资源审判发展贡献力量,以“绿色司法”守护“善美韶关”、护航美丽乡村。
同时,韶关法院坚持审判、执行“两手抓”,秉持“惩防并举、重在修复”理念,擎“执行利剑”促生态修复,通过定期回访等方式,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至实处。针对自然保护区地处偏僻乡村、当地村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状况,一改“坐堂问案”的老观念,在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构建符合当地实情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提升民众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度,多措并举助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善美韶关,致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重宣传筑建文明乡村
德润人心,教化百姓。新时代下,乡村应有新风尚。为此,韶关法院充分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联合乡镇、村委等组织合力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深入落实“一村一法官”制度,让法官得以深入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执法办案变成解民忧、暖民心的过程。
韶关市法院还通过绘制法治文化墙、派发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为乡村百姓订制“普法菜单”;积极举办巡回审判,多次开展“庭审进乡村”“法治宣传进集市”等活动,如始兴法院将送法下乡与当地法律赶圩的风俗习惯相结合,为乡村群众“量身打造”“圩日法庭”等,运用丰富的审判资源为村民“烹调”法律“盛宴”,向农村集市、田间地头送去一场又一场普法教育课。帮助培育农村新风尚,弘扬乡村社会正能量。
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韶关法院法官的足迹踏遍了山山水水,他们大力惩恶扬善、守护绿水青山,他们维护农民利益、普及法律知识,在新时代下,为辖区乡村振兴事业添上了一抹法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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