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法警大队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集体”称号 全省仅4个单位获此殊荣
本报讯前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黄华辉带领考评组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并为该院法警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进行授牌。
据了解,全省仅4个法警大(支)队获得“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武江法院法警大队现有正式法警7人,警务辅助人员8人。近年来,该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警务安全工作主线,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出色完成了涉及64名被告人的“天津天狮”传销案等多起大案要案警务保障任务。由于成绩突出,该法警大队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武江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武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院将化荣誉为动力,全力以赴突破现有条件限制,对标上级法院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的司法警务水平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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