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韶关日报 2018-10-17 08:55

蓝得金(户籍地广东省翁源县官渡镇新陂村中心组45号):

我局办理的浈江区蓝河早餐店添加硼砂制作、销售粽子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韶浈)食药监食罚催〔2018〕4号。

胡彩玉(户籍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云龙亭34号B座903房):

我局办理的浈江区乐仁堂药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韶浈)食药监械罚催〔2018〕1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蓝得金、胡彩玉二人可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听证权利。联系电话:0751-8212629。

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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