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护公益“两违”建筑被拆除
本报讯驾校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建房,经国土资源部门处罚后竟“坚持”了近一年时间。近日,浈江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长达一年拆不掉的“两违”建筑终被拆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今年7月,浈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区新韶镇某村有一处农用地未经批准被违法占用建设驾校,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该驾校于2017年8月间动工建设,建设前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也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典型的“两违”建筑,违法占用农用地达5544平方米。另查明,2017年9月,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浈江分局(下称浈江国土分局)新韶国土所在动态巡查中已发现该违法建设行为,并随即报告给了新韶镇政府和浈江国土分局,浈江国土分局查明违法事实后,对违建当事人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房屋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后既未主动履行,亦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涉案农用地一直处于被违法占用状态。2018年7月26日,浈江区检察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决定,随后,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新韶镇政府、浈江国土分局和浈江区城市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阐明相关行政机关对该“两违”建筑应履行的具体职责,之后主动召集上述单位共同研究拆除该“两违建筑”的执法程序及实施方案。8月10日,检察官按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规定,向新韶镇政府、浈江国土分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上述单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对该“两违”建筑的联合执法工作,消除违法状态,落实对该农用地的复绿工作,确保被毁坏的土地恢复原状。上述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实施,新韶镇政府、浈江国土分局和浈江区城市管理局三家单位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一边着手完善执法手续,一边积极上门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利害关系,动员其自行拆除房屋。
经过多次耐心地劝说和动员,最终,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并迅速履行完毕。下一步,浈江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踪监督后续对该地块的复绿工作,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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