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刑拘

韶关日报 2018-10-15 08:24

本报讯近日,仁化某乡镇一村委干部谭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刑事拘留。

不久前,仁化森林公安民警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时发现,某乡镇一板厂经营者谭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木材运输证),并有大量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违法犯罪嫌疑,民警通过研判和调查取证后将谭某传唤到案。

经查,谭某身份为某乡镇一村委干部,据其交代,今年4、5月份曾多次向武江区龙归镇丘姓老板收购木材,期间,谭某向丘姓老板购买7张木材运输证,以杂木每立方米20元,枝桠柴每吨20元的价格,共支付2500元给丘姓老板,其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警方提示: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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