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爸爸抱抱”曲江法院柔情“强执”久别三载父子中秋团聚

韶关日报 2018-09-25 22:02

图为陈某及其父母赴韶关市帽峰公园与孩子见面。 刘文华 摄

中秋节是举家团圆的美好时光,可是在韶关曲江却有位父亲整整盼了3年,都没能跟自己儿子见上一面。日前,在曲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位父亲终于与儿子团聚,远远看见孙子的爷爷奶奶还没抱上孙子便已哭成泪人。

两岁儿子遭藏匿“失子”父亲拒付抚养费

2015年5月,陈某与前妻曹某离婚,经调解确定,儿子归曹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两个月享有一次时长为一周的探视权,曹某对此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但调解书生效后,曹某不配合陈某对孩子的探视,陈某遂到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6月,执行法官与陈某一同来到仁化县石塘镇曹某的娘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后,曹某的母亲打开了家门,刚开了个门缝,孩子小小的身影便映入了执行干警和陈某的眼帘。执行法官进入曹某父母家中后,耐心与其沟通,并告知其应当配合陈某探视。“我没不让他看,他想看小孩可以就在这儿看看。”曹母说道。但当得知陈某此行目的是要将孩子带回自己家中履行为期一周的探视权时,曹某父母变得异常警惕,连忙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不耐烦地说道:“我女儿现在外出打工,孩子你们不能带走,要带走先得问过我女儿,她说能就能,不能就不能。”

无奈,执行法官只好致电曹某,但曹某态度强硬,以小孩才两岁、年纪太小等为由拒绝让陈某把孩子带回家的请求。鉴于探视权强制执行的特殊性,且该案执行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执行法官经再三考虑后,未对曹某及其家人采取强制措施,将曹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经陈某同意后决定对该案暂缓执行。

后执行法官亦曾多次与陈某去到曹某娘家,但都是徒劳无功,并发现孩子已被曹某一家藏了起来,没了影踪。“我们一家都很想念孩子,也很想见到他,但他们却怎么也不答应。现在我父母因为思念他们唯一的孙子都病倒了,你不仁我不义,既然这样,抚养费我也不给了。”陈某绝望地说道。而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曹某电话,要求曹某到法院与前夫面对面沟通,但均遭拒绝,曹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陈某从2015年7月就没给过抚养费,我是不可能给他探视小孩,你们法院也别再打电话烦我了。”

昔日夫妻执行“对擂”“分飞燕”双双遭拘

3年后,曹某以陈某不支付抚养费为由,向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组织双方到庭协商,陈某在支付3000元抚养费以及承诺支付小孩50%的学杂费后,提出要行使探视权,曹某对陈某探视孩子的请求基本同意,但双方就探视时长、探视期间小孩是否在陈某家中过夜等问题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协商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互相推诿,经多次调解仍无果。2018年9月10日,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到庭协商,双方态度依旧强硬,坚称不能让步。

“我想见见我儿子。”“你不给抚养费就别想见儿子。”“我们已经3年没见到小孩了,你不给我见小孩,我就不给抚养费。”才刚见面,曹某、陈某二人便吵得不可开交。执行法官连忙安抚双方情绪,劝说道:“作为父母,即便离婚了也应该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同时拥有父爱和母爱,不能以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逼迫对方的筹码,不能因为没收到抚养费就拒绝探视,也不能因为没有探视就不给抚养费。”但正在气头上的曹某和陈某却对法官的劝说充耳不闻,各执己见,僵持不下。

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以及孩子日后的身心健康发展,执行法官在确保小孩得到正常照顾的情况下,决定对曹某、陈某2人司法拘留15日。在将其二人送往拘留所羁押的途中,执行法官觉察到逐渐冷静下来的曹某和陈某态度发生了转变,故在办理完羁押手续后,立即与拘留所负责调解工作的杨警官联系,请求杨警官居中协调,以促成执行和解。

久别三载终重逢思念如海泪成灾

经执行法官与杨警官共同努力,曹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与关注,给予了我们很多的帮助。一直以来是我自私,没有为孩子着想,以后我会跟陈某协商好,定期让他们父子相见。”同时,曹某同意让小孩跟随陈某居住一段时间,表示会做通自己父母的思想工作,一次性补偿过去3年未履行的探视,由陈某将小孩接回其家中居住至中秋节后,并承诺今后寒暑二假让孩子到陈某家居住。而陈某也表示,其今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并由其家属于2018年9月11日将剩余抚养费交至法院。据此,曲江法院对曹某、陈某二人提前解除拘留。得知能把孩子带回家中过中秋,陈某兴奋不已:“真的吗?是真的吗?我要马上告诉我父母,赶紧准备好玩具和零食。”

日前,曹某及其家人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如约把孩子带到韶关市帽峰公园。阔别3年之久,陈某及其父母终于再次见到了孩子。从车上下来的爷爷奶奶动作有些笨拙,远远看见孙子,爷爷便止不住掩面大哭起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走向孩子,顾不上放下手里的礼物便迎上去,稍显无措、小心翼翼地抱了孩子一把。孩子的姨妈啜泣着对孩子说:“叫爸爸,叫爷爷奶奶。”而后把怀中的孩子递给陈某。“让爸爸抱抱。”陈某温柔地接过孩子,轻声耳语道。

“开心,真的好开心,终于见到了,想他,这些年老是做梦梦到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见到他,看着他成长。”一旁的爷爷从见上面开始视线便没有离开过孙子。陈某抱着孩子,禁不住感慨:“3年没见,我儿子都长这么大了,以后我一定会多陪孩子,和孩子培养良好的父子关系,尽到父亲应尽的义务。”

当天,当地电视台记者也一同前往进行了采访。当被问及中秋节是不是和孩子一起过时,爷爷一边拆开事先准备好的玩具递给孙子,一边回答道:“是的,我们很想很想,想了很多年了,现在终于实现了。”

法官寄语

法律虽有时不得已了断一段婚姻,但是父母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却应受到保护。夫妻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孩子,哪怕双方再有矛盾,也不能拿孩子的探视权和抚养费作为报复对方的筹码相互威胁,甚至拔刀相向。人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父母的将来,请因各种原因分离的父母认真思考,在父母情仇爱恨下成长的孩子,会有怎样的未来?

离婚案件中,夫妻离婚时已存在的激烈矛盾是该类案件执行难的根源所在,而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参与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增加执行人员的工作难度。同时,由于孩子不是冰冷的执行标的或对象,而是鲜活的生命,有自己的思想和认知能力,故鉴于探视权执行的特殊性,我们难以将其强行交付申请执行人,另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对其父母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慎之又慎,且通常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会尽全力解决每一起离婚案件的法律矛盾,避免孩子受到伤害,但孩子的心理健康依旧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关注。父爱和母爱对孩子而言缺一不可,父母的离异带来的伤痛不应被放大。故请各位“分道扬镳”的父母将彼此的“恩恩怨怨”放在一边,真正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共同用爱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要让孩子成为家庭冲突的牺牲品,让彼此的生命延续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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