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要求 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上新台阶为开创韶关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23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莫高义强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短板明显改善、弱项变强项,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上新台阶,为全面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市委副书记陈波主持会议。市领导杨小明、李安平、刘清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2017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审议《韶关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送审稿)》《韶关市2017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通报韶关市2017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提出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计划。
莫高义指出,2017年,韶关市在依法治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委对去年依法治市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任务,是韶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题中之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抓手,坚持走法治化道路,推动矛盾和问题依法妥善解决,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韶关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莫高义强调,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韶关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即将印发的《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的程序,实现政策与法律的有效对接和统一。二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综合解决家事纠纷工作打造成韶关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品牌项目,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一切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大力精简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各类许可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更快地缩小与珠三角的区域发展差距。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法治镇村建设和平安镇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普法工作的统筹组织,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强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改进普法方式,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加快建成面向社会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
莫高义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小组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2017年度法治广东考评结果,对照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要强化全面依法治市监督检查,对在法治韶关建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动真碰硬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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