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检察院与陆丰市检察院结对共建 携手推动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宝安日报讯(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彭振)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及要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为期三年的“结对共建”工作。12月11日下午,汕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邱少瑶,陆丰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变与政治部负责人麦可峰到宝安区检察院参观和交流。深圳市检察院组教处副处长高丽丽,宝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澍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娟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工作交流会。
吴澍农对汕尾客人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他简要向兄弟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宝安区检察院的工作亮点。他表示,双方要坚持平等协商、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五好”基层院建设,开展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结对共建”活动。同时希望,双方要逐步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进步,推动两地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王春变简要介绍了陆丰市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宝安区检察院在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凤凰山下”志愿服务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党建工作品牌,探索建立的系统集成管理机制也走在全省检察系统的前列。他期望,双方能够在党的建设、业务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品牌建设以及检务保障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开展业务、人才、智力、文化、技术、项目等共建互学活动。
宝安区检察院政治部邵斌、案件管理科谭力文及刑事检察一部赵旭在会上分别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会后,宝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与陆丰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变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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