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房子”的炒作有益无害

信息时报 2020-09-01 00:58

点击广东

新学期开始了!“东莞市实施分批分期错峰开学,未通过验收审批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返校”(《广州日报》8月31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此举不仅有必要,而且应当推而广之。不只是要推广到各个学校,其它一些行业也应当借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汕尾调整了开学计划。“最新!汕尾开学时间调整:9月7日陆丰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南方网8月31日),这很难得,广大家长和学生也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对于大学新生来说,“茂名高州高考文理第一名各被奖88平米商品房”(《南方都市报》8月31日)大概是眼下最受关注的新闻了。说起来,此举纯属商业行为,如网友所言,这是开发商的一种炒作策略。确实,在商言商,开发商奖励房子,增加了自身美誉度。不过,这样的炒作有益无害。一方面,改善了两个家庭住房问题,另一方面,激励广大学子积极进取。

人要有进取之心,生活才能意义。反之,像“网贷诈骗2000余人,主谋被清远法院判刑十年六个月”(《广州日报》8月31日)这样的人,害人害己,人生哪有什么意义可言。有时候,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总想问,坐牢对这些人来说,就一点都不可怕吗?明知法网恢恢,还铤而走险,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

有时候,对一些无视法律的人,有必要狠一些。像“女友避而不见,深圳男子两次谎报警情被批评教育”(南方网8月31日)这一案例中的男子,警方的处理或许过于人性化。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情节较轻的行为,应处于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此男子,即便不拘留,罚款应该有必要,这样才能让他和像他一样的人对相关法律有所顾忌。

◎胡也屏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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