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发现1例确诊病例 □患者女性41岁,深圳超市员工 □患者家属3人核酸检测为阳性 □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

南方日报 2020-08-15 06:38

8月1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汕尾陆丰市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监测中,排查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经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女性,41岁,陆丰市南塘镇人,深圳超市员工。8月6日携带3名子女搭乘深圳至陆丰的大巴车回陆丰南塘镇。7日出现咽部不适,8日出现发热、腹泻。患者因自行服药无好转,于12日傍晚到当地医院急诊科就诊,体温39℃,提示肺部有感染。随后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该患者在医院就诊过程中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汕尾市立即启动疫情处置机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对重点场所落实全面消杀。

截至14日16时,对大巴车同乘人员、患者居住地居民、就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共3184人进行核酸检测,已出结果1105人,其中3人(均为患者家属)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结合其临床表现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其他检测结果为阴性。汕尾市将继续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省委、省政府迅速派出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在做好患者救治的同时,加强汕尾和深圳两地流行病学调查,加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力度,调集省内核酸检测力量,支持汕尾提高检测能力。汕尾市的核酸日检测能力已从2500人份提高到23500人份。深圳市14日凌晨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患者所住居民楼的全部居民和工作场所的所有员工进行居家隔离,开展核酸检测,已采集重点人群样本1730份,生活和工作环境样本2140份。对所住小区、工作地点(深圳罗湖区水贝盒马鲜生超市)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进行全面消杀。目前,各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主动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新闻推荐

罗湖助力对口扶贫点陆丰乌石村复工复产

近日,在罗湖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的指导下,陆丰市乌石村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结合本地情况,不仅做好了乌石村的复工复产工作,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