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海丰违标摩托车可上临时牌 旨在加强管理,过渡期为3年
记者肖婉琦
“有了临时牌证,以后上路更安心了!”家住海丰县城东镇的周姨平日里骑电动摩托车上下班,9月初领取到临时牌证后,正式告别了数年来无牌上路的历史。如今,穿行于海丰县大街小巷的许多摩托车和电动车,车尾都装上了一块白底黑字的临时牌证。
据悉,海丰县人民政府于8月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将全县属于非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排量在150cc以下(含150cc)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超标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下简称“违标车”),均列入过渡登记、核发临时牌证范围,过渡期设为3年(至2022年7月31日止)。过渡期限后,车主自行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报废处理,否则按照规定予以收缴。
据统计,截至9月15日,海丰县共核发违标车临时牌证124387张。
减少群众损失
无牌摩托车纳入过渡期管理
今年4月1日起,广东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汕尾海丰等10个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县(市、区)被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县(市、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共有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及超标二轮电动摩托车等违标摩托车近20万辆,摩托车实际保有量仅1.6万辆。”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蔡海利指出,当地无牌证摩托车泛滥,且交通违法问题非常突出,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也较大,因此要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
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新国标”)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明确要求,今年7月15日后,全省所有地市均应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为符合国家新标准并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牌证;同时,各地可设置不超过3年的违标车管理过渡期,并向社会公告。
“摩托车、电动车是海丰县广大群众的主要出行工具。按照法律规定,无牌无证摩托车严禁上路行驶。为了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海丰县委县政府参照整治违标电动自行车的工作要求,将排量在150cc以下(含150cc)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也纳入违标车范围,予以登记并核发临时号牌,用3年过渡期规范管理。”蔡海利表示。
根据《公告》,持有海丰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且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车主,凡在2019年7月31日前购买使用的违标车,均可按“一人一车”办理过渡登记;2019年8月1日起购买的违标车,一律不予办理登记。
方便群众办理
在乡镇设“一站式”服务点
为方便群众,9月1日至15日,海丰县在15个镇(场)设置了违标车登记核发临时号牌“一站式”办理服务点,车主在服务点即可完成车辆查验、购买保险、缴纳牌证费、报考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车牌安装等一系列流程。
“"一站式"办理很方便,为我们节省了不少办事时间。提前准备好资料,现场一个上午就能搞定。”9月6日,在城东镇金山公园服务点办理违标车登记的李女士告诉记者,8月底看到《公告》后,她便前往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格,按照要求拓印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拍摄车辆照片;当日一早,她便带齐资料,骑摩托车来到现场排队。“办理费用不高,临时牌证收费30元,机动车交强险156元,电动车责任险80元。”
“"一站式"服务结束后,相关部门回归各单位设办理服务点。”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股长王振介绍,9月16日至10月30日,车主仍可自备申请材料到村(社区)领表填表,到派出所验车,由交警中队核发临时牌证。
逐步规范管理
新购车必须办理登记上牌
“现在就有一个信号在我脑里:不能逆道了!一旦被监控拍到,驾驶证就要扣分了。”刚为其违标摩托车办理完登记手续的秦女士表示。
“以前管理松懈,路上很多无牌摩托车,电动车基本没有上牌,乱闯乱窜现象时有发生。”网约车司机刘师傅认为,“上临时牌证这个办法很好,可以有效约束车主,发生事故也能依法追责。”
根据《公告》,从11月1日起,海丰县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从严打击无牌证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摩托车依法进行查扣,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通过此次违标车登记上牌工作,希望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道路安全意识,依法购置合标车辆,依法办理入户,依法取得驾驶证,依法依规上路行驶。”蔡海利表示。
日前,记者在海丰县随机走访的车行已无超标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在售。“电动自行车速度太慢了,在本地没啥市场。”车行一名销售人员表示,当地群众普遍驾乘划归机动车管理的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如今购买新车都要办理登记上牌。“过去许多人因为费用问题,购买摩托车后没有自觉办理"入户"。《公告》发布以来,已有约3000辆摩托车登记并上了正式牌证。”王振告诉记者。
链接
多地已实施违标车过渡期管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广东省多个地市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问题。
中山市于6月21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对符合旧国标的车辆,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予以办理临时登记,临时号牌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对违标车辆(在用的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
梅州市于7月16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符合新国标并获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才能注册登记并发放牌证;对不符合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4月15日。
潮州市于7月22日发布通告,对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7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予以登记并核发临时牌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15日。
韶关市于8月1日起对违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办理时间至12月31日止,有效期至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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