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河湖水清岸绿 汕尾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综述
□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有人往市区奎山河里偷倒垃圾!发现这一幕,市民曾先生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奎山河河长,很快便有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并将问题解决。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汕尾市852条(村段)河流、392座大中小型水库、2个咸水湖(品清湖、田寮湖)都有了专属的守护者,1096名河(湖)长共同维护汕尾河湖健康生命。
近年来,汕尾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奋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汕尾,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据悉,汕尾市共设立各级河长1096人、湖长48人。其中市级河长3人、湖长1人,县级河长45人、湖长2人,镇级河长386人、湖长5人,村级河长662人、湖长40人,形成了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河长湖长体系。
“一把手”河长上岗 带头履职巡河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石奇珠和市长、市总河长杨绪松多次专题听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汇报,并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带头从水、陆、空开展巡河巡湖,示范解决问题,对河道整治、清理、保洁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在市级河长湖长的表率效应下,从市级到村级,千名河长湖长一次次巡河巡湖行动紧锣密鼓地开展,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据统计,从2017年9月份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共巡河巡湖24524次,其中市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40次,县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638次,镇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达7411次、村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达16435次。
“河长制”落地落实 治水管理常态化
“一河一策”编制是基础,关键在实施。汕尾市积极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共投入780万元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市、县两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为了提升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履职效率,汕尾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的“汕尾河长”公众微信号和“汕尾智慧河长”APP已上线运行,目前正在建设“汕尾河长与水务”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并实施培训计划,已培训市、县、镇、村级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市级河长助理及联络员600余人次,市、县共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培训92次,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汕尾市还对接应用好“广东智慧河长”企业微信,推进河长湖长高效、科学履职,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监督管理,促进全社会形成关心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在管理河道方面,全市共投入资金8083.03万元,清理河道1394.57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57.94平方公里,清理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共计78.43万吨,使得河道面貌发生很大的改变。海丰、陆丰、陆河建立健全日常管护保洁机制,确定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对河道进行常态化保洁管护,确保河道水面干净无漂浮物,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
凝心聚力 合力治理“母亲湖”
品清湖是汕尾的“母亲湖”,因海湾封闭似湖。2018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汕尾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将品清湖列入湖长制实施范围,设立市、区、镇、村四级湖长。各级湖长和职能部门主动巡湖履职,奋力保护品清湖。去年12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开展品清湖环境综合整治专题询问。会上,10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以及湖长制的推进,围绕品清湖清淤、渔业养殖、停泊“僵尸船”、排污口管理、入湖河流、沟渠整治、排污企业管理、雨污分流、沿岸建筑物、联席会议制度运作等问题提出询问,副市长、品清湖市湖长林军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就相关问题作答复。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通过各方努力,品清湖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得到有力推进,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宜居、宜憩”的阶段性目标。
综合施策 从“河长制”到“河长治”
从“河长制”到“河长治”,还需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市水务局结合“一河一策”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市河流、湖库、渠道等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找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截至目前已基本调查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607个,下一阶段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全力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同时,市住建局对环品清湖沿岸的排污口也进行全面排查,从星河湾楼盘至市区罗马广场的排水口共18个,其中7个污染较严重的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治,其余11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由各业主单位结合市政道路建设(含改造)同步建设或改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强势推进,汕尾市深入开展河湖执法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先后共出动执法队伍约7500多人次,组织打击非法采砂行动100多次,取缔非法采砂点34个,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00多次,拆除河道拦鱼网及违章建筑物等70多宗,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
铁腕问责 河湖治理显成效
不少市民表示,身边的河在变,从原来的河水混浊、垃圾成堆,到如今的水清岸绿。铁腕河长制,问责促落实,治理效果正在显现。
当发现陆河两段河道水浮莲泛滥和公平水库旁有疑似采砂船时,市河长办当即要求整治,随之向全市通报其党政主要领导和问题河道的各级河长;当发现海丰县附城镇圆山村水域有大面积水浮莲时,市河长办迅速通报海丰县、附城镇河长办及相关责任河长,要求立即整改;当发现陆丰对螺河巡河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时,市河长办通报陆丰市政府主要领导、陆丰市(县)级河长,以及陆丰市河长办和各相关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并要求立即将问题整改到位……
据统计,2017年以来,市河长办发出通报和各项督办函42件,有效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持之以恒抓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汕尾市河湖必将焕发新的活力,“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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