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中国法官” 俄罗斯人在陆丰追回欠款小记

汕尾日报 2019-01-11 13:16

□汕尾日报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黄雁敏

“我以为我的这笔钱款是拿不回了,谢谢中国法官!”近日,外国籍当事人毛某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款,现场对陆丰法院法官表示了由衷感谢。至此,这起涉外民事纠纷案在陆丰市人民法院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是陆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涉外民事纠纷案。现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案原告中文译名毛某生(俄罗斯国籍),在中国留学期间,通过微信向被告陈某佳商议购买32000件反光马甲安全背心,总价款108800元。原告预付了定金人民币32640元后,被告未依约按时交付货物,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后双方于2018年5月1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派出所签下退款约定,约定于10日前退还原告定金32640元,之后被告陆续退还定金,尚欠20860元。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未还,随后杳无音信。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受理后裁定将本案移送陆丰市人民法院处理。

陆丰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办案法官郑小杭和书记员蔡文嘉严格执行涉外民事案件审查程序,依法公开、公正、及时、平等地保护国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因外籍人士不熟悉汉语及中国法律程序,他们贴心地做好诉讼服务指南,细心、耐心地通过电话方式引导毛某生有序按时进行诉讼,切实为毛某生提供了司法便利。

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被告故意一直回避诉讼,法院通过多次上门、电话联系、手机信息、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当该案按程序规定即将转为公告送达时,办案人员最终联系到了被告,但被告对诉讼有所顾虑,一直不敢与法院法官直接联系。经办案人员的努力,被告终于认识到逃避诉讼的法律后果,主动与办案人员联系。

在征求原、被告的同意后,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法官积极对该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路途遥远往返不便,办案人员变通办案方式,将短信、微信引入民事案件调解流程,既缩短了送达时间,也加快了办案速度。通过草拟调解协议后以短信、微信方式和原、被告协商多次沟通修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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