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拆除4处违建
汕尾日报讯(记者 刘佳伦)近日,海丰县住建局联合附城镇、城东镇采取行动,依法拆除4处违建,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4户“两违”建筑其中2户位于该县附城镇南湖三路,占地各约58平方米,属未按规定实施扩建增建;另外2户位于城东镇上墩村,共占地约175平方米,属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该县住建联合执法队依法对4处违法建筑外围竹架、施工脚手架及铁柱、外模板等进行拆除,收缴施工设备设施,强制停工。此前,该县住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月”查处组巡查发现这4处违法建筑后,立即制止施工并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但业主仍继续偷建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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