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交通风险系数高于平时 过去3年元旦假期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62起

汕尾日报 2019-01-02 13:23

元旦交通风险系数高于平时

过去3年元旦假期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62起

汕尾日报讯(记者 邓帼梅)近日,市交警支队对过去3年汕尾市元旦假期交通事故形态分析,2016年至2018年元旦假期期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62起,死亡7人,受伤90人。其中,死亡事故7起,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市交警支队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具有五个特点:一、元旦期间交通风险系数高于平时。过去3年,全市元旦假期共发生交通事故62起,平均每天6.8起,高于3年全年日均4.8起交通事故量。从交通事故死亡数看,3年元旦假期平均每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数0.78人,略高于3年全年日均量0.69人;二、凌晨及傍晚为事故高发时段。14时至22时为事故多发时段,其中高发时段为18时至19时、14时至16时。凌晨0时至1时、16时至17时是死亡事故高发时段,显著高于全年平均水平;三、海丰县陆丰市为一般事故多发区域,分别占一般事故发生总量的48%和26%。埔边高速公路大队辖区为轻微事故多发区域;四、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跟车距离过近等违法行为风险突出。摩托车无证驾驶、路口抢行未按规定让行、高速公路跟车距过近是引发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五、摩托车、小型客车是主要肇事车型。近3年元旦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主要为摩托车、小型客车。肇事摩托车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全年平均水平。小型客车元旦期间肇事率低于全年平均水平,但2018年的事故量与前2年相比出现了较明显的上升。

对此,交警支队作出了强化疏堵保畅的交通安全方案。要求各辖区大队按照“一堵点一方案”的要求,针对辖区内的易堵路段、收费站、景区制定应急预案。拥堵时段应视情提高勤务等级,增加视频巡查、路面巡逻频次,加强指挥调度和警情处置。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拯救设施前置待命等工作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粤北地市要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应对低温天气应急准备,主动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作,避免在元旦假期对车流集中路段进行道路施工,防止人为造成严重交通拥堵。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错峰出行,避开易堵路段、时段;及时公布元旦假期热门景点,建议自驾游群众出行前提前了解交通状况,选择最优路线出行,避免前往已趋于饱和的热门景区。近期雨雾、低温天气频繁,各地交警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降雨、大雾天气应及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及“双微”平台等媒介方式发布警示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强化重点管控,各地交警部门重点关注热门景区及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大型食肆、KTV、酒吧等涉酒场所,严防发生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结合“百日安全行动”工作部署,持续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夜查专项行动,重点防范和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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