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政协召开七届十一次常委会 确定2019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汕尾日报讯(记者 吴广廉 实习记者 赖琳琳)12月29日,市政协副主席李贤谋主持召开市政协七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会议确定2019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李秉记、刘小静、吕珠龙、何平、邱晋雄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通报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18年工作情况通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期、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了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报告人;审议了政协汕尾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报告人。
会议还协商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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