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县普法办、司法局和螺溪镇司法所等法律工作者联合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钟蔫榆)近日,记者从陆河县司法局获悉,该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受到全国普法办公室的通报表彰。
近年来,陆河县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为营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该县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县现建有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教育基地等一批民主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线索摸排,大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先后掀起了多轮集中打击高潮,快侦快破了一批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秩序等暴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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