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助力“飞地经济”腾飞

深圳特区报 2018-12-18 06:17

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刚来合作区的时候,总有一种有力使不出的感觉。”这是2012年深圳市委组织部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选派的第一批干部的普遍感觉,加上生活条件艰难,有一些干部选择了提前离开。

全国各地合作建立的“飞地园区”众多,模式多样,发展路径不尽相同,但是普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根本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从顶层设计上敢于突破条条框框,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的体制机制。

2017年以来,在市政府副秘书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产耀东的带领下,合作区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体制机制调整的调研与准备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武汉高新区、广州琶洲等有益经验,请教市委政研室等市直部门,结合合作区实际,深入剖析现有体制机制利弊,形成近20万字决策参考建议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

2017年9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决定将合作区调整由深圳市委市政府全面负责建设管理,要求省直部门和深圳、汕尾市委市政府全力以赴尽快将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到位。同月2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正式赋予深圳市委全面主导合作区经济社会事务的使命,按照“10+1”(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模式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合作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合作区在新体制机制下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尽快做大做强。调整方案提出,以深圳市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对合作区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

今年以来,合作区税务局、供电局、电信分公司、邮政深汕分局、纪工委、监察专员办等机构挂牌成立,深汕法院、深汕检察院、深汕公安局获批复成立,深汕消防执勤队已进驻,国家金库合作区支库调整成立。代拟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已报请省政府审议,省司法厅已完成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开展立法调研。

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深汕特别合作区迎来了新的发展起点,开启了新的发展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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