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拆除县城4处违建
汕尾日报讯(记者 郑友满)日前,海丰县住建局违建治理行动月查处组联合城东、附城两镇对其辖区内共4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有效遏制擅建、偷建、抢建行为,维护城乡建设整体面貌。
联合执法队分别对城东镇龙山路墩南村两处违建、附城镇海河路边及合兴路中段两处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外墙架和建筑区域内模板、脚手架,收缴施工工具,严肃打击违建行为。
4处违建建筑共占地约710平方米,均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未经批准擅建、偷建、抢建行为。县住建局违建治理行动月查处组曾对其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但施工方仍未停止违建行为。
新闻推荐
汕尾日报讯(记者林志鹏)日前,海丰县成功签订红城文旅小镇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据了解,汕尾海丰红城文旅小镇项目是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