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高中作文评价的改革

汕尾日报 2018-12-02 02:22

○叶佐森

据调查,目前我们汕尾地区农村高中每学期的作文训练量在8次左右。而仅靠每学期8次左右的作文训练就想很好地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这是不太现实的。

对于写作而言,可以说没有量就没有质。这个很多教师都知道,然而由于目前我们的作文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还比较单一,致使大多数教师布置一次作文需要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来批改。因为批改任务繁重、周期太长,所以难以再挤出时间来增加作文训练的次数。鉴于此,改革农村高中作文的评价主体和方式,减少教师批改的工作量,缩短批改周期,以腾出时间来进行更多的写作训练,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要怎样来改革呢?

一、适当增加评价主体

改革作文评价,首先要改变教师单一主体进行评价的传统做法,要适当增加评价的主体,让学生也参与到作文评价中来。这样,既可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缩短评价周期,又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鉴赏能力,同时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

当然,让学生参与评价,不是简单地把作文扔给他们就可以了。要保证作文评价的质量,在评价之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要给出明确的评价标准。高中的作文评价建议参考高考作文的评价标准,按60分的分值,分列内容、表达、特征三大块,每块20分。每个大块细分小块,比如内容方面分为题意、中心、内容、思想、感情五个部分,然后分等级进行评价。力求评价有依据,尽量保证科学合理。

在倡导评价主体多元化的时候,有些教师主张把家长作为一个评价主体,让他们也参与学生的作文评价。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农村高中是不值得提倡的。首先目前农村地区很大一部分家长的文化素养是相对较低的,让他们去评价一个高中生的作文可能有点力不从心,这个时候,就需要教师反复地与家长联系交流沟通,当然,这个过程可以增加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感情,但这个过程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与要减轻教师工作量、缩短评价周期以增加学生作文训练次数的初衷相违背,所以本质上讲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此外,还有人倡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评价,网上也不乏赞同之声,个人认为这个建议只是“看上去很美”,在日常实际教学操作中很难实现。至于“面批”“录音批”“录像批”等方式,可以进行选择性个别式穿插进行,以实现给学生更多鼓励的目的。

二、合理丰富评价方式

传统的作文评价方式,以教师精批细改或简评略改为主,相对单一。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开始在教学中运用,比如同伴互助(同座互评)、随机交换互评、小组讨论评价等。这些多样化的作文评价方式,较好地激发了学生的作文兴趣,对学生写作和鉴赏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这些评价方式在农村高中学校中运用,未必全都合理。比如,同桌互评的方式,如果在城里的重点中学,这个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录取分数的原因,学生基础普遍较好,同桌之间水平的差距通常不会太大,所以“互评”是可行的、合理的。其他的诸如随机互评、小组讨论评价等大都也是如此。但农村高中因为生源结构比较复杂,并且偏科现象十分严重。一个学生各科总分不高,并不意味着这个学生科科都不行,因而具体到某一学科,学生的差距是比较大的。此外,班里还可能有少数学生是成绩较好但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选择留在农村学校的,同时还有一部分学生是根本就无心向学、成绩差的。这些因素进一步加大了班里生源素质的差距。这种情况下如果教师采取同桌互评或随机交换互评的方式进行作文评价,很可能出现一个语文成绩能考100分(150分制)的学生与一个平时只考十几分的学生互评作文的情况。当然,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成绩差距大难以保证互评的质量却是不争的事实。

相对而言,在农村高中,“小组讨论评价”是比较科学的,但分组不能以前后桌四人或六人的一般方式分组。上作文评价课时,必须重新分组。原则上六人为一组,按作文水平高、中、低(相对而言)各两人的情况组合,尽量缩小各组的水平差距。然后各组组长负责收集本组成员的作文交给另外一组讨论评价。评价结束后,每个组推选出一篇写得较好的习作贴在学习栏供大家参考学习。这样,每一组都有作文水平相对较高的学生引领,能够较好地保证作文评价的质量,同时作文水平低的学生也可以在讨论中有所收获。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每组随机抽取一份学生评过的作文,看看评价是否准确合理,评得好的及时给予表扬,需要改进的及时予以指导。

此外,特别要强调的是,作文评价不能光靠学生,必须采取新旧结合的形式,即“教师评价+学生小组讨论评价”的组合方式进行。建议由原来教师全评8次左右改为4次左右,作文训练量由原来的8次左右增加到12次左右,剩下的约8次左右的作文评价建议在教师的指导下采取小组讨论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科学改变评价理念

传统的教师评价,讲求的是“客观公正”。在这样的评价理念下,优等生从评语中看到大多是自己的优点,中等生看到的大多是自己的平庸,差生看到的大多是自己的不足。

对于目前汕尾的农村高中来讲,优等生很少,中下层次的学生是主流。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批改学生的作文时太“客观公正”未必是好事。因为教师在学生的作文上改得越多,评价得越客观公正,他越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

实际上,教师评价作文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更重要的是“给学生继续前进的动力”。试想,学生搜肠刮肚,好不容易写了一篇作文,兴高采烈地交到教师手里,教师猛地一盆盆冷水浇下去,给他来个透心凉,下次他有兴趣还写作文吗?今后他不写,作文能力怎么提高?鉴于此,我向来主张在农村高中,对学生的作文批改应秉持“多就少改”的原则,作文评价应积极采用激励性评语,尽可能地给予学生鼓励。比如学生拟题拟得好你就表扬他的拟题,立意立得好你就表扬他的立意,选材选得好你就表扬他的选材。倘若这些都不好,但是字写得好,也不妨从字迹工整、卷面整洁的角度肯定一下。通过这种做法,先把学生的写作兴趣调动起来,只要他们愿意写,进步就有可能。

综上所述,农村高中作文评价的改革,可以从适当增加评价主体、合理丰富评价方式、科学改变评价理念的途径开展。通过改革,可以缩短作文评价周期,增加作文的训练量,同时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促进农村高中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

(作者单位:海丰县梅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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