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 铁面执纪 ── 访陆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斗氽
□汕尾日报记者李济超
通讯员邱雁冰
日前,陆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斗氽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陆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情况。他表示,陆丰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把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严。
刘斗氽对记者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陆丰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陆丰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铁面执纪、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23日,陆丰市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0条,立案审查调查61件81人(其中:查处“保护伞”36件46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对工作推动不力等予以问责33人、约谈23人。了结案件10件11人,结案43件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开除党籍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刘斗氽向记者介绍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陆丰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学习传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主动出击,快速推进,有力推动陆丰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刘斗氽表示,“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为消除“病灶”、铲除“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获全胜,接下来,陆丰市纪委监委将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中央督导组督导为契机,对标对表,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加大审(调)查力度,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查结一批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二是进一步全面多方位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收集、起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摸排出一批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三是进一步强化包片督办制度,加大对各镇(场、区)纪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的督导力度。四是进一步主动做好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主动进行跟踪研判,查处背后是否存在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完善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六是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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