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三单位优秀两单位良好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佳)11月8日,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的汕尾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出席会议。
评议会上,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和汕尾供电局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6名评议团评委进行了现场评议并打分。
陈少荣指出,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也是普法的主体。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全民普法主体责任,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有人干、有人管、有人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围绕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等,认真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李世华公布此次评议活动结果,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和汕尾供电局3个单位获得优秀档次,市质监局、市工商局2个单位获得良好档次。
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于今年8月底起开始实施,按实地考查、社会评议、覆职报告、现场评议四个步骤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组织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组成评议团参与评议,对首批评议单位进行普法工作实地考查和现场评议,并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进行微信投票,开展社会评议。考核评估以100分计,评议会评分占60%,社会评议占40%,最终评定履职报告单位普法工作等级,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新闻推荐
全市组织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暨有关工作推进会要求 持续大学习 工作再落实
汕尾日报讯(记者邓良琼)11月6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组织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暨有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