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要做到全覆盖

汕尾日报 2018-10-15 10:52

○蔡良进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做到权力监督全覆盖,笔者认为,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督。

一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专断的领导干部,视后果严重程度,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班子成员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追责问责、责任倒查等制度,实现权责一致,确保一把手在集体决策时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杜绝一言堂、家长制。充分发挥巡视制度对一把手监督的“利剑"作用。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督促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各级党组织应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党员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二要加强重点领域和部位的监督。着重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对涉及到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及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有支配权的领域,只有加强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不断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才能取得监督实效,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三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要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同时,同级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班子成员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班子成员要出以公心,大公无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四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心贴心"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轻处分、组织处理的“大多数"成为常态,将“微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状态,使“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成为常态。同时,加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行止、明规矩、存敬畏。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单位:汕尾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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