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职校学生升学通道 支持汕尾等地 优先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 2022年,广东本科招中高职毕业生比例达30%
文/羊城晚报记者 周聪
图/羊城晚报记者 汤铭明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升学通道,稳步推进中职高职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和中职本科衔接,力争到2022年,中职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的比例达到30%,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0%。
支持汕尾等地
优先建设
应用型本科院校
《意见》提出,要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编制广东产教融合专项规划,明确研究型高校、应用型本科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各类学校在产教融合中的定位、目标、任务和发展路径。
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打造一流学科,提升高端创新人才的供给能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将产教融合建设纳入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对产教融合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果的高校给予专项奖励。
同时,要加快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协同育人,培养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支持尚未设置本科院校的汕尾、阳江、揭阳市优先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每个地市办好至少一所高职院校和若干所中职学校。各地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专业镇至少与一所职业院校对口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结合产业需求建立新工科
《意见》指出,要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根据广东产业集群式发展的规律特点,制定重点专业集群建设规划。积极支持家政、健康、护理、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紧缺专业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加快建设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工科专业。
同时,要建立广东紧缺人才清单,编制并按年度发布紧缺人才专业和职业(工种)目录。严格实行专业设置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对口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暂停招生或取消专业设置。
职校实践课占比
不少于50%
《意见》指出,要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推广校企协同育人“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能力为本的一体化培养方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实习实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意见》要求,要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制定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实施办法。国有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推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结合技能鉴定评价大力开发职业培训包;新开发并经评审符合要求的职业培训包,根据开发成本,通过促进就业类资金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资助。
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2022年,
力争三成中职毕业生升高职
《意见》要求,要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升学通道,稳步推进中职高职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和中职本科衔接,力争到2022年,中职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的比例达到30%,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0%。广东省将制定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方案,首批在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遴选2-4个地市开展省级试点。经过3年左右建设周期,总结试点经验,抓好典型引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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