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院依法审理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汕尾市长出庭 应诉“民告官”案
南方日报讯(记者/南小渭通讯员/史小君林逢春)9月29日下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宗汕尾市城区某村民小组诉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汕尾市市长杨绪松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这是汕尾市政府2017年12月出台《汕尾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以来,汕尾首例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市直33个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百人参加旁听。
整个庭审现场严肃庄重,程序规范,在持续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充分陈述了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阐述了答辩意见,第三人也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自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汕尾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2018年1—8月,汕尾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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