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存放13瓶煤气成危险品仓库
6月20日,龙岗公安分局水径派出所民警联合社区工作站针对水径社区周边的三小场所及出租屋开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发现大坡头村一出租屋内存放了13瓶煤气(其中15公斤的7瓶、12公斤的4瓶以及2个空瓶),房外摩托车上还放有1瓶12公斤的煤气。该出租屋所在大楼共4层,为居民住宅楼,13瓶煤气存放在出租屋1楼,一旦发生意外,会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后果将不堪设想。
发现此情况后,民警立即协调街道相关部门将煤气转移到安全区域,并传唤该出租屋居住人员林某(女,广东省陆丰市人)至水径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查,林某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李薇 樊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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