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采取“划、立、治”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汕尾日报 2018-06-11 13:09

汕尾日报讯(通讯员陈丽铃)汕尾市立足做好“划、立、治"三个方面的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汕尾市常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其中,作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赤沙水库水质监测数据并入广东省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合依法发布。

目前,汕尾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3个,201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汕尾市设定27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汕尾市出台了《汕尾市公平水库(含干渠)水资源保护规划》、《汕尾市螺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在《汕尾市“十三五"环保规划》中,始终突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为了让划定方案落地,汕尾市加强立碑定界工作,按规范要求树立统一的界碑。目前,根据市水务部门统计,全市共有79块水功能区界碑,其中河流界碑14块,水库界碑65块。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功能区管理,汕尾市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树立标志牌、安装隔离网等工作。据悉,汕尾市还积极争取到了上级环保专项资金675万元,用于弥补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针对保护区内环境违法的问题,汕尾市先后印发《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査工作方案》、《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对照《汕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每月公开整治工作情况,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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