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40线陆河交界至沈海高速陆丰互通出入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省道240线陆河交界至沈海高速陆丰互通出入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经汕交基函(2016)570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省道240线陆河交界至沈海高速陆丰互通出入口段路面改造工程。2.2工程建设地点为:省道240线陆河交界至沈海高速陆丰互通出入口。2.3工程规模:项目路段全长24.454公里,路宽15m、混凝土路面170307㎡、小桥6座、盖板涵1道、挖土方83235m3、利用土方20660m3。主要技术指标1、公路等级:二级;2、设计速度:60km/h,局部路段40km/h;3、汽车荷载等级:维持原路荷载标准。新建桥涵荷载等级公路-I级;4、路基宽度:16m,其中水泥混凝土路面宽15m。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路线平纵基本维持现有线形不改。工程总造价:6043.6933万元。总工期180日历天。2.4监理费最高限价:101.01万元。2.5招标内容:施工准备期、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的监理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3.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3.2报名材料:投标申请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的委托人应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派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执以上资料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除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外(报名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料均应核对原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分别注明“省道240线陆河交界至沈海高速陆丰互通出入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申请。按以上要求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人、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本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陆丰市公路局,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城东大道86号,邮政编码:516511,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502361118,传真:0660-8985720;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达街30号金天商住楼6层604房,邮政编码:510145,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335275553,传真:88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