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已由陆河县发改局以《关于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陆河发改[2017]141号,项目编码:2017-441523-87-01-81536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5000㎡,其中拟建一栋二层加一赖少其艺术馆,建筑占地面积4000㎡,建筑总面积8000㎡,第一层4000㎡,第二层3500㎡,地下室500㎡,周边道路2000㎡及配套景观1900㎡。2.2招标范围: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的勘察、工程施工图(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施工现场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过程工作;2.3招标最高限价:302.12万元;2.4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河田镇岳溪广场北面;2.5计划总工期为8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天,勘察工期为20天;2.6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设计质量验收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3.2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主办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4.报名资料的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主办人一方),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主办人一方);(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5)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6)投标申请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8)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一方)。以上报名资料均为a4纸,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一式二份,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陆河县赖少其艺术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从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陆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地点:陆河县文体综合馆(县教育园区内),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660-5528483,邮政编码:516700,传真号码:0660-5601266;招标代理: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2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660-3292998,邮政编码:516600,传真号码:0660-329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