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民营经济报 2018-04-05 14:54

1.招标条件: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拟建的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项目,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018】2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公平镇新兴中路17号。2.2、建设规模:改造沿街附属楼一栋及大门一座,配套院区环境整治建设等;工程造价5092124.62元,建设资金已落实。2.3、招标范围:安装部分、室外电气工程、土建部分、消防水池、室外围墙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及室外绿化工程等。2.4、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建设工期为190日历天。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同时带齐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亲临到招标单位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签署承诺书。3.3根据《关于更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定)相关内容的通知》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4.报名材料:4.1、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⑤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原件,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手提电话),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同时提供各人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备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报名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核查,报名资料经核查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联系方式:招标人:海丰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地址:海丰县公平镇新兴中路17号,邮政编码:516421,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660-6291818,13432757698,传真:0660-6291818;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2号,邮政编码:516400,联系人:黎先生,电话:0660-6225138,15019584604,传真:0660-6865280。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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