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调整 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531.88元

汕头日报 2021-06-13 00:58

本报讯(记者周敏)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033元的数据,确定汕头市(含区县)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1099.00元(汕头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7033.00元×3),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531.88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1099.00元×12%)。

据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抓好民生问题的解决,坚持“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丰富惠企便民政策举措,大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中心着力构建现代化、全方位的智慧公积金信息体系,大力推进业务办理新模式,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逐步实现“零跑腿”“不见面网上办理”,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极大便利,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新闻推荐

汕头市档案馆侨批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侨批档案的征集、保护、研究和利用,充分发挥侨批档案作为世界记忆遗产的特殊价值,加强侨批档案的传承和保...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