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件灭失声明

汕头日报 2021-06-09 10:33

权属登记人李必庆座落于汕头市澄海区城西三脚蟾体育综合楼A幢402、403号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50.23 平方米,其中无房产证建筑面积5.10平方米系于2001年在本宅加建。2008年由澄海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拆迁补偿安置于澄海区益华园23幢 503、504号,24幢 403 号,因被拆迁房屋原发粤房地证字第0260580号《房地产权证》灭失,经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同意办理遗失声明。如与上述产权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述权证作废,并按有关规定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拆迁补偿房地产权交易登记。

声明人:李必庆

2021年6月9日

新闻推荐

不动产权灭失、继承公告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陈顺桂(已故)有坐落于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望美新村住宅的不动产,原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澄国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