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不实言论 散布涉疫情谣言 潮南警方拘留两名涉案网民

汕头日报 2021-06-09 10:41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林鹏)当前,汕头市全市上下正同心协力、科学防疫。然而,有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消息真伪的情况下,擅自散布不实信息,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近日,潮南警方就先后查处两起涉疫情谣言,两名涉案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6月1日下午,潮南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峡山街道一网民通过微信群发表涉及疫情的不实言论,潮南警方迅速展开核查。经查,庄某林(潮南人)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通过语音的方式在微信群发表涉及疫情的不当言论。峡山派出所依法以涉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行为,将违法嫌疑人庄某林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庄某林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6月5日凌晨,峡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峡山街道一网民周某岳(潮南人)在微信群中发布其新冠核酸检测阳性的不实言论。对此,该所民警连夜赶赴峡山街道泗联社区组织核查,依法将周某岳传唤派出所配合调查。经审查,周某岳对其散布疫情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岳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潮南警方就此呼吁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市民们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特别是涉疫情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潮南警方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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