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监管服务 赋能营商环境
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去年以来,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坚持绿色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扎实推进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法治平台,积极推动汕头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积极抗疫、全力支持“六稳”“六保”。汕头市印发实施疫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应急监测方案等7份文件,紧盯医疗废物、医疗废水、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单位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疫情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100%监控到位。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和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急办理生态环境相关审批手续。
服务企业,更保障民生。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分级许可权限,市级层面只对省下放的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开展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通过授权经济区或委托区(县)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行政审批标准、流程和时限的统一,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畅通高效、便捷利民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将政务服务平台上23个审批事项提速为即办事项”,实现行政审批效率大提升;举办环保宣讲、企业直联、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累计服务企业8000多家(次)。
与此同时,全面落实《汕头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要求,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行与项目立项、用地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并联审批。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微信群,制作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深化对中小微企业环评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排污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的企业和项目,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以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对违法后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受疫情影响,经济上有困难的企业,依法依规批准企业分期缴纳罚款申请,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对严管企业、常规企业、放心企业等执行分类差别化监管,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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