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汕头市部署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5月27日,汕头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做好汕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明确2021年汕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和具体要求,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通知》指出,落实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应在6月中旬前制定本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其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要纳入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严禁“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招生。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两个变化
市教育局指出,今年是全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的第二年,汕头市坚决执行上级的文件要求,招生入学政策与去年基本一致,但在总结去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对去年的招生方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其中,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将去年“统一公布录取结果”修改为“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均应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步公布录取结果(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二是增加了“鼓励各区(县)将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新生的公办学校与本区(县)民办学校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填报志愿、同步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已被录取则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录取
根据《通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由各区(县)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确定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本区、市属、跨区(县)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顺序,由民办学校所属区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完成本区(县)民办学校的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应直接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和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所在区(县)公办学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读民办学校
《通知》指出,符合各区(县)报名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将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本区(县)的招生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相对应区(县)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本区(县)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细则和各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个人资料及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拟填报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每名学生可填报若干所本区(县)民办学校(具体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1所市属民办学校和1所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注册手续8月13至15日
市教育局要求,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均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步公布录取结果(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同时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学生办理民办学校注册手续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调剂到本区(县)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摇号。各区(县)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工作时应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随机摇号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本报记者 陈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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