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广大职工圆“安居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回应市民关切问题

汕头日报 2021-05-27 00:48

民声热线

5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上线汕头融媒集团《民声热线》节目,倾听广大群众对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积极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智能化、便捷化、多元化服务,助力广大职工圆“安居梦”。

汕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汕头融媒集团 联合主办

1 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七月份调整一次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范围是5%至12%,汕头市2020年缴存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9173元(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每人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部分总额)最低为155元,最高为4601.52元。

根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七月份调整一次。单位应在每年7月份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调整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缴存基数。

2 缴存职工单人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4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备受市民群众关注,本期民声热线也一一作出了解答。

目前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职工(或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为汕头市或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汕头市,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在汕头市购买自住住房(其中二手房建成年限不能超过25年),可以在汕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缴存时间,最高可贷额度也不同,具体为:缴存时间1年(含)至2年,最高可贷10万元;缴存时间2年(含)至3年,最高可贷15万元;缴存时间3年(含)至4年,最高可贷25万元;缴存时间4年(含)至5年,最高可贷35万元;缴存时间5年(含)以上,最高可贷40万元。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职工,在汕连续缴存时间3年(含)以上,最高可贷40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职工,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最高可贷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1.2(调节系数)。目前,户口所在地为汕头市的异地缴存职工,符合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可以在汕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前可持身份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到贷款银行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先行测算。此外,“粤省事”小程序也可以测算在本市缴存的职工的可贷额度。

在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开通冲还贷业务,即在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直接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冲还贷时间为还款日。组合贷款的商贷还款部分,可以通过在贷款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审批表》申请约定提取业务,约定提取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目前个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住房公积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小程序、共享平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还款记录及还款计划,也可以到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和打印还款流水。

3 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

有市民提问:在异地购买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在汕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吗?上线嘉宾答复: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产用途为住宅),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属广东省内的,房产的所有人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平台查询不动产信息;非广东省内的,房产的所有人可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信息),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

符合以上条件,可提交如下办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⑴购买一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没有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印章的,则需提供该房产备案登记的纸质凭证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 ⑵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⑶申请人身份证; ⑷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及房地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⑸房产所在地非汕头市范围内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或户口本;⑹缴存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

4 八种情况在职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提取?就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积金提取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汕头市在职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下列八种类型: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5、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提取;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7、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另外,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退休、终止劳动关系和租赁住房等五项业务都可以登录微信“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或微信“粤省事”平台申请办理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需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管理部录入相关资料后,第二次以同一套住房且没有发生信息变更,就可以网上办理提取。

本报记者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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