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规范汉字并标注拼音 汕头市规范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
本报讯(记者周敏)一项标志着汕头市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且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地名标准化挂钩联动的新规范在汕头市全面推行。这一新规范要求全市各类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的专名和通名必须一律采用规范汉字并用汉语拼音字母进行拼写,此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喜迎亚青会加分添彩。
5月20日,市民政局、市住建局举办《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的联合审查指引》业务培训班。培训班要求,各设计单位要按照《指引》的要求将交通标志、地名标志、旅游景区标志和道路标志标线的标准地名等内容纳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范围,确保设计的施工图符合《指引》要求;各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发现未按《指引》要求设计的一律不准出具审查合格书;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各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图施工,确保工程建设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相一致;市质安中心要严格把关,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出具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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