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售价上调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近日,市发展改革局发出《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6元,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8元。
《通知》明确,根据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3.59元调整到3.85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2.99元调整到3.25元;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11.23元调整到11.71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9.23元调整到9.71元。
《通知》还要求,有关燃气公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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